一. 提交申请材料
提交时间:出发前两个月
1.填写《校内审签表》【一式1份】
通常为《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(赴港澳台)校内审签表》,即“学术团组”。
2.出访日程
3.双跨征求意见函
4.任务批件
5.任务通知书
6.组团队表(或者内部请示件)
7.《因公临时出国(境)任务和预算审批表》(全部费用由外方负担的双跨团组不需填写此表)
8.身份证复印件
二、报党委常委会
三、公示(5个工作日)
内容包括出访人员姓名、职务,出访国家、任务、日程安排、往返航线、邀请函、经费来源和预算等。
四. 报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出国审批处
材料报送辽宁省外事办出国审批处,办理《出国(境)任务确认件》,审批3-5个工作日。
五、政审
办理政审:《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》【一式3份】
本表由因公临时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填写,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,并抄报外事审批部门。
六. 办理因公普通护照(港澳通行证)
无因公普通护照的情况:
1.照护照照片(申请人携带户口本、身份证到辽宁省外事办公室签证处照相,地点:启运商务大厦1F)。
2.任务确认件(原件)
3.任务批件(复印件)
4.任务通知书(复印件)
5.户口本、身份证复印件
6.《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》
7.二维表(申请人先照相,再在zbdw系统里在线做二维表)
注:1.双跨团组原则上由外方组团单位负责办理签证(签注)。
2.免签国家需在省护照签证处办理出境证明,并交纳相关费用。
有因公普通护照的情况:
提交因公普通护照、任务确认件(原件)、任务通知书(复印件)、任务通知书(复印件)、身份证复印件、《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》、二维表至护照签证处,办理备案,1个工作日。
注:双跨团组通常由组团单位统一办理签证,将护照、备案表、批件邮寄至组团单位即可。
七. 领取护照(港澳通行证)
凭《领取护照函》,到辽宁省外事办公室签证处领取护照。
八. 收回护照(港澳通行证)
回国后一周内将护照(港澳通行证)交至党政办公室(外事办)。
双跨团组因公出国(境)申请流程.doc